各院(系):
为主动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应知识创新、科技进步以及学科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启动我校2015年新增专业申报和现设本科专业调整的工作。请各院(系)根据本单位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实际需求,做好相关组织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时限
全校各院(系)新设置本科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和修业年限,撤销专业等,务必在2015年6月19号之前将相关材料提交教务处。
二、申报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院系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和本通知精神,组织本单位的申报工作。并在截止日期之前,将本单位专业申报材料提交给学校教务处。
2.学校组织校内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对各院(系)拟申报专业进行审议,形成审议意见,并将审议结果进行校内公示。
3.校内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在7月31号之前,将申报材料提交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公共信息服务与管理平台,进行平台公示(8月1日-8月31日),并将公示期间所收到的意见反馈给相关院系进行研究处理,院(系)将相关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提交教务处。
4.学校将申报材料、平台公示期间所收到的意见及相应的研究处理情况等材料在9月30号截止日期前报送教育部。
三、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或《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电子文件和纸质材料一式3份。
四、其他
联系人:教学计划与建设管理科 张老师:联系电话:87542323;邮箱:haiyuechina@hotmail.com。
附件: 1.关于201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含附件表格)
太阳集团1088vip教务处
201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