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总参谋部军训部院校教学局,有关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部属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1〕8号),我司决定启动2014年精品视频公开课建设与推荐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建设计划 2014年,我司继续组织建设400门左右科学文化素质教育类、专业导论类精品视频公开课,基本完成“十二五”期间精品视频公开课建设计划。 (一)科学文化素质教育类课程 继续建设适合高校教学选用的社会影响力大、受众面广的各科类大学生科学文化素质教育课程及学术讲座。 鼓励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积极参与课程建设。为加强大学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普及与传播,鼓励高校建设更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类课程,特别是建设高水平的英文或中文授课配中英文唱词(字幕)的课程,提升中国大学视频公开课的国际传播能力,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 (二)专业导论类课程 为了使大学生和社会大众了解相关本科专业内涵特点、专业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专业涉及的主要学科知识和课程体系、专业人才培养基本要求等,帮助高校学生形成较系统的专业认识,满足社会大众了解相关专业内涵和发展趋势的热切要求,将继续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建设一批专业导论类课程。 专业导论类课程由教育部高等学校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专业教指委”)根据专业内涵、发展趋势,以及专业普及和人才培养的迫切要求,自主确定课程选题,选择在相应学科专业领域具有领先优势和影响力的高校(一所或多所联合),组建优秀教师团队建设课程,并确定课程主持学校。 2014年,我司将进一步完善精品视频公开课课程体系,注重提高课程质量。请有关高校进一步关注大学生和社会大众需求,结合高校优势,精心选题和设计课程,进一步创新视频公开教学模式,倾力打造优质课程,避免重复建设过去三年已建成的类似课程。鼓励更多高校通过校园网链接“爱课程”网、植入“爱课程”网校园端等方式,将上网的视频公开课用于本校教学,推动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课程教学改革。 二、课程建设及审查要求 精品视频公开课课程负责人应由承担该门课程授课任务的教师担任。精品视频公开课建设目标与任务、组织与管理以及建设基本要求须继续参照《关于开展2012年度精品视频公开课推荐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2〕11号)有关内容,课程技术标准仍然执行《精品视频公开课拍摄制作技术标准(2013年版)》。 为保证课程质量,加快课程上网进程,有关专业教指委和高校须强化责任制,强化课程校内审查环节。各专业教指委和高校在课程建设过程中,应针对课程内容和制作,组织3人以上具有相应学科专业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至少1位校外专家)组成审查小组,从导向性、思想性、科学性、规范性、教师风采、制作技术等方面对课程进行认真审查。课程须根据专家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在课程建设高校校内试用,并根据效果和反馈进行完善。审查小组成员的意见、主要修改建议及课程修改情况等相应材料,在申报课程时须一并提交。 我司将组织专家对有关专业教指委和高校推荐的课程进行遴选和审查。对于符合上网要求的视频公开课,按5讲的课程15万元/门、6-10讲的课程18万元/门、11讲以上(含11讲)的课程20万元/门标准,给予上网课程建设经费补贴(军队院校课程除外);课程配有中英文双语唱词的,一经选用将适当增加补贴数额。上网课程社会反响良好的,给予“精品视频公开课”荣誉称号。 为保证中国大学视频公开课免费向社会开放,高校、课程负责人、承担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共享系统建设和运行任务的高等教育出版社须共同签署相关协议,明确高校、主讲教师、高等教育出版社三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三、课程申报、推荐及遴选程序 (一)课程申报推荐途径及限额 1. 科学文化素质教育类课程 (1)我部和其他中央部门(单位)直属高校按照“985工程”高校每校4门、其他“211工程”高校每校3门、非“211工程”高校每校1门的限额,直接向我司推荐。 (2)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本地区地方高校申报,遴选后按照推荐限额(附件1)向我司推荐。 (3)军队系统高校由总参军训部院校教学局组织遴选后向我司推荐,限额5门。 2.专业导论类课程 专业教指委直接向我司推荐,每个教指委限额1门。 2014年课程严格按限额推荐,宁缺勿滥,超额推荐的课程不予受理。 (二)推荐时间和提交材料要求 我部及其他中央部门(单位)直属高校、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总参军训部院校教学局、各专业教指委于2014年5月6日前以快递方式提交以下材料: 1.2014年精品视频公开课推荐汇总表(1份,见附件2)。 2.每门课程相应材料,包括: (1) 2014年精品视频公开课课程申报书(一式3份,见附件3); (2)课程全部录像光盘1套(含视频文件、唱词文件); (3)纸质课程元数据文件(详见《精品视频公开课拍摄制作技术标准(2013年版)》要求); (4)课程文件光盘,包括课程配套的元数据文件、课程目录、推介词文件等。 同时,将附件2和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gongkaike@crct.edu.cn,文件名和邮件主题请标明发送单位名称。 “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网站(www.zlgc.edu.cn)“精品视频公开课建设”栏目将发布精品视频公开课建设相关文件和信息,本通知附件1至附件3及相关信息均可在该网站下载,不再随本通知印发。 四、联系方式 视频公开课建设工作由我司教学条件处负责组织;全国高等学校教学研究中心设置精品视频公开课项目工作组办公室,负责材料接收、技术培训与咨询、课程推送等工作。 寄送材料地址:北京市德外大街4号C座1002室(邮编:100120) 申报推荐政策咨询:高教司教学条件处(010-66096925) 电子信箱:gaojs_jxtj@moe.edu.cn 材料寄送咨询: 邓捷(010-58581448) 电子信箱:gongkaike@crct.edu.cn 拍摄制作技术咨询:文娟(010-58581905) 电子信箱:gongkaike@crct.edu.cn 附件:1.2014年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课程限额表 2.2014年精品视频公开课推荐汇总表 3.2014年精品视频公开课课程申报书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2013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