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化学院硕士生招生指标分配及招生费收取办法(试行)
根据学校研究生指标分配改革方案和澳门太阳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 满足下列条件教师可以招收硕士研究生
1) 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 年龄可满足培养一届硕士研究生,三年以后退休的可以招收学术型硕士,两年以后退休的可以招收专业硕士;
3) 有充足的科研经费;
4) 足额交纳了研究生招生费;
5) 上一年度考核等级为合格或优秀。
二. 本院的导师招生指标由基础指标和奖励指标组成,每名学术型硕士生算作1个指标,每名专业型硕士算作0.5个指标(如果学制调整到2.5或者3年则算作1个指标)。
1) 每名教授(研究员)每年的普通基础指标数是2,每名副教授(副研究员)每年的普通基础指标数是1.5,每名讲师每年基础指标为1。
2) 基础指标之外的为奖励指标,主要是奖励上一年度考核业绩突出的教师。导师根据需要申请,具体分配方案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当年的实际情况决定。获得奖励指标的导师需根据研究需要将其奖励指标定向到具体的系。
3) 每年学院将每个系的基础指标数和奖励指标数下达到各个系;各个系可以根据本系的情况进行基础指标的双向选择录取;奖励指标是定向下达的指标,必须定向录取到指定的导师,否则学院将收回不能定向录取的指标;每名讲师招生限额2个指标,每名副教授(副研究员)招生限额3个指标,每名教授(研究员)招生限额为5个指标(其中学术型不超过4个指标)。
三.2012级、2013级硕士生的招生费和学生资助办法
由于学院成立前这两个年级学生已经录取,且原图像所和控制系的政策存在差异,特制定如下办法:
1) 2012级学术型研究生,原图像所招收的学生按照每生3000元/年收取,原控制系招收的按照每生2000元/年(导师的第一个研究生)和每生4000元/年(导师的非第一个研究生)的标准收取。专业型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收取。学术型每生每月发放三助津贴500元,专业型的发放标准不变。
2) 2013级统一执行学术型第一个2000元每生每年,第二及以后每个3000元每生每年,专业型2000元每生每年。完成三助任务的学生统一发放三助津贴400元/月。
四.2014年及以后的招生费和学生资助办法
1) 对于学术型研究生,导师招收的第一个学生每生每年2000元,以后每生每年递增1000元,即第二个3000元,第三个4000元,第四个5000元。
2) 对于专业型研究生,导师招收的每生每年2000元(如果以后当学制为两年半或三年时,招生费收取办法与学术型相同)。
五. 导师交纳招生费的规定
导师可以按年度交纳招生费也可以按学生学制一次性交纳招生费;每年10月20日前导师必须足额交纳自己所有学生本年度的招生费,否则取消其下年度的研究生招生资格。
六.“三助”实施办法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必须完成一个学期的助管或助教工作,其余时间担任助研工作。如果学生在第一学年的第二学期还没有完成或者担任助管或助教岗位,该学期将只发100元/月津贴。
2)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不担任助教或者助管工作。
七.本办法自2013年5月开始试行。
八.本办法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
太阳集团1088vip自动化学院党委
太阳集团1088vip自动化学院
二○一三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