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自动化学院学术委员会等机构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全院教职工:
根据学院学科发展建设及人才培养需要,经研究,决定成立自动化学院学术委员会、学位审议委员会、教授委员会、教师聘任考核委员会和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各委员会职责见附件。
太阳集团1088vip自动化学院党委
太阳集团1088vip自动化学院
二O一三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自动化学院各学术机构职责
学术委员会职责
1、负责学院学科建设与学科发展战略规划审议;
2、负责教师职务晋升的学术水平审议和评定;
3、负责高层次人才学术水平的审议和评定;
4、负责学术期刊水平认定及学术道德建设等。
学位审议委员会职责
1、负责各类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
2、负责学院各类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定工作和研究生课程体系的建设工作;
3、负责各类研究生学位申请相关工作;
4、负责优秀学位论文的审议和推荐工作;
5、负责研究生教育其他方面相关的工作。
教授委员会职责
1、负责对学院和学科发展规划提出咨询建议;
2、负责对学院改革重大事项提出咨询建议;
3、负责新进教师学术水平和教学能力的评议工作;
4、负责教师职称晋升和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测评工作。
教师聘任委员会职责
1、根据学校相关教师聘任和考核的文件规定,制订学院教师岗位聘任和考核的具体实施办法;
2、依据学校下达学院聘期内的岗位职位数,确定当年各类晋升职位数;
3、负责副高及以下各类岗位的教师聘任;
4、负责正高岗位聘任人选的推荐工作;
5、负责全体教师的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工作;
6、负责引进人才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工作;
7、研究处理教师聘任和考核工作中的有关重要问题。
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职责
1、负责提出教学改革与发展的建设性意见,就有关教学改革、人才培养方案、专业设置与调整等进行审议;
2、负责审议本科教学体系的规划与评估方案,负责课程组的设置和责任教授的任命,结合本科教学评估指标体系对具体实施给予指导;
3、负责建设教学质量监管制度,负责审查和评估新开课程教学大纲和讲义,组织课程试讲,负责本科教学质量评估;
4、负责对各级各类教学改革项目的立项与建设、教学名师的培养等提出规划意见与建议,参与评审和鉴定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5、负责评审和推荐各级各类教学奖励;
6、负责大学生创新实践项目和大学生拔尖创新人才的评审工作;
7、负责本科优秀毕业论文的评审工作;
8、负责审议学校规章制度规定需要由院教学委员会讨论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