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化学院行政管理岗位管理考核办法
(试行)
为了进一步提升澳门太阳行政管理水平, 推动行政管理工作人员提高管理能力、管理效 率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 管理原则
1、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履行岗位职责的责任心和自觉性。
2、有利于提高行政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3、对行政管理人员的工作绩效评价采取量化评议的方式,科学、客观的反映行政 管理人员的工作业绩,坚持公平公正、民主公开、实事求是的原则。
二、 岗位基本要求
1、热爱本职工作,树立敬业思想,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吃苦耐劳,工作 积极主动,态度认真,准确高效,乐于奉献。
2、不断进取,积极学习,更新知识,具有独立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胜 任本岗位工作。团结一致,具有合作互助精神。
3、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服务质量达到优良水平。
4、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年度工作任务。
5、严格遵守考勤制度。
6、不出现任何安全责任事故。
三、 行政管理岗位考核办法
考核对象为专职行政管理工作人员(包括专职行政管理干部、思想政治工作人员) 。 按日常考勤管理和年度考核进行, 日常考勤管理每月一统计, 年度考核时间为每年放寒 假前。
1、日常工作考勤
行政及思政管理人员日常工作考勤直接核算到本人次月基础绩效津贴。一个月内无 故迟到早退 5 次计旷工 1 天, 无故迟到早退半小时以上计旷工半天, 按比例扣减次月基 础性绩效津贴;无故迟到早退 15 次以上扣发次月基础绩效津贴,并予以诫勉谈话。
2、年度考核办法
年度考核以行政管理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主要依据,主要考 核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工作作风与廉政建设等方面情况。
1) 个人总结。对照考核内容和岗位职责的要求, 对个人一年来思想、工作、学习、 作风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填写考核表。
2)公开述职。学院聘任考核委员会组织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各系负责人、各 教工党支部书记、教职工代表、全体行政管理工作人员参加考评会, 听取行政管理工作 人员进行工作述职。
3) 民主测评。参加考评会成员根据述职情况填写测评表, 测评评分总分为 100 分。
行政人员考核结果按照教职工代表测评占 40%,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测评占 30%, 行政管理工作人员互评占 30%的权重计算。
思政人员考核评分学生测评占 50%,以学校学生工作部门反馈给学院的测评结果为 准;学院测评占 50%,其中学院领导班子测评占 20%,教师代表测评占 15%,辅导员、 行政人员互评占 15%。
行政管理工作人员考核测评表
评分标准 (总分 100 分) |
参评人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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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积极参加理论学习,有较好的政治品质和个 人道德品质;坚决贯彻上级决定,服从组织安 排;遵纪守法,积极参加公益活动。(2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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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较强的业务工作能力和水平,能很好地贯 彻执行学校和学院的各项政策;在工作中有较 强的执行力,能较好的完成组织和领导布置的 各项任务; 在工作中善于思考, 敢于创新。(2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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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较强的敬业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 感;工作认真负责,态度端正,能热心为师生 员工服务; 遵守工作纪律, 按时上下班。 (2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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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能较好的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所负责工作管 理有序,条理清晰,并取得较好的工作业绩, 在学校同类工作中处于前列。(2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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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工作中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协作意识,能 够团结同事;工作责任心强,遇事不推委、拖 沓;遵守廉政规定,廉洁自律,不以权谋私。 (2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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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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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优秀 18—20 分、良好 16—18 分、合格 14—16 分、基本合格 12—14 分、不合格 12 分以下。
思政系列人员考核测评表
评分标准 (总分 100 分) |
参评人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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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能够经常深入学生宿舍,了解学生的思想、 学习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每学期找学生谈话 不得少于 100 人次。专职辅导员工作前两年住 学生宿舍。(1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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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排好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材料和组织入党 志愿书的填写,档案材料齐全。(1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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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对班委会和团支部的指导,每月至少参 加一次班会和一次团会, 了解情况、指导工作。 (1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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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与上课老师保持联系,对学生上课情况进行 检查;每周至少听课 2 次,对经常不上课的及 学习成绩不好的学生, 及时进行批评教育。(1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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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加强宿舍文化建设,每周至少检查 2 次学生 宿舍,了解情况,解决问题。(1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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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努力督促学生“早起床、早锻炼、早学习”。 (1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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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奖、评优、学费减免、助学贷款等工作, 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按时完成。(1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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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组织学生独立开展或积极参与院、校组织的 各项校园文化活动,独立组织开展的活动每学 期不少于 2 次。(1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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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并 且有活动总结。(1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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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每年至少完成 1 篇具有一定水平的学生工作 论文。(1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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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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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优秀 9—10 分、良好 8—9 分、合格 7—8 分、基本合格 6—7 分、不合格 6 分以下。
3、年度考核结果
根据汇总的测评结果, 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考核等级。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 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得分 80-100 为“合格”, 得分 60-80 为“基本合格”, 得分 60 以下为“不合格”。 “优秀”等级按照学校下达的指标数在得分最高的人员中 确定。
年度考核结果按照各等级与下一年度的基础绩效津贴、奖励性绩效津贴紧密挂钩, 并作为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为“合格”者, 结合考勤情况核发基础性绩效 津贴, 并根据工作业绩发放奖励性绩效津贴; 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者, 基础绩效津 贴按照全额的 80%并结合考勤情况进行核算, 并予以诫勉谈话, 限期改正; 考核结果为 “不合格”者, 不发基础绩效津贴, 原则上予以转岗或低聘, 聘期内累计两年考核被确 定为不合格, 交学校人才交流中心, 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办理。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和不合 格者,不发放奖励性绩效津贴。
4、加分原则
对于工作表现特别突出, 群众反映很好, 或在学校或学院的重大活动中有突出贡献 的行政管理人员, 以及获得的集体奖励或集体荣誉项目, 经党政联席会讨论确认后酌情 对相关人员给予奖励加分。
绩效工作奖励加分项
序号 |
项 目 |
加分 |
1 |
所负责工作获省级表彰,奖励科室 |
30 |
2 |
所负责工作获校级表彰,奖励科室 |
15 |
3 |
个人获省级表彰,奖励个人 |
15 |
4 |
个人获校级表彰,奖励个人 |
10 |
5 |
个人获学院表彰,奖励个人 |
5 |
说明:表彰以正式文件为准,由学院办公室负责统计核实。
5、扣分原则
工作人员日常工作中由于态度不好与师生发生冲突一次扣 5 分;师生有意见投诉到 学院, 经调查属实的, 投诉一次扣 5 分。为学院教职工办理的事情, 因本人工作失误和 没有及时办理造成较为严重的后果,教职工有意见反映到学院的当事人扣 5-10 分。
因科研、教学安排不当和出错影响工作,根据情节扣 5-10 分。
发生安全事故和问题,根据事故大小扣相关责任人 5-20 分;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 根据学校的处理情况再作处理。
参加学校或学院举办的重大活动中,出现较大失误的,扣 5-10 分。
发生的其他责任事件, 对学院造成较大影响,由考核小组和党政联席会研究后扣分 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