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自主联系项目外,其他项目应在“出入境平台”完成报名并录取后,进入此流程。
服务对象:在校本科生
服务方式:线上办理
服务地点:学院本科生教务科(南一楼中306)、学院国际交流科(南一楼中305)、校国际交流处(南一楼四楼404)
申报材料:
办事须知:
1.出国境和回国境时间为报销时重点核对要素,必须与实际行程单保持一致。
2.拟出国境时间为离开国境的时间(注意:香港、澳门均为境外)。
3.拟回国境时间为返回国境的时间(注意航班上是否有"+1"标志,表示隔日抵达)。
4.开支预算科目中需据实填写,不填写"其他"等不明确的科目。
5.有学分兑换的项目中,海外期间是否修读学分课程部分应与线下提交的《太阳集团1088vip出国(境)交流生国(境)外高校修读课程计划书》保持一致。
6.中转时不能住宿,如有特殊情况,应在出境前提交中转住宿情况说明,并经学院和本科生院审批同意,未经审批中转住宿的,不能报销。
7.学期中出国境需到本科教务科进行退课。
8.自主联系项目,无报名环节,可直接提交出国(境)申请,并勾选自主联系项目。
办事流程:
1.登录平台,进入个人中心,提交出国境申请,经学院、学校审批后派出。
2.参加行前培训。办理签证、住宿、保险等事宜。
3.海外信息报备:登录平台,进入个人中心,填写海外信息报备。(*项目时长为30天以内的学生,需在出境后48小时内进行报备;项目时长为30天以上的学生,需在出境后7天内进行报备)
4.交流小结:登录平台,进入个人中心,填写海外交流小结。 (*项目时长为90天以上的学生,需在出境后第30天及第150天(若有)进行填报)
5.修读计划变更:若选课或交流期限发生变更,需登录平台,进入个人中心,提交修读计划变更申请,并通过学院审核。
6.返校后,办理返校申请,具体流程见:本科生“返校申请”办事流程。不办理返校流程,会导致学籍状态异常,影响后续学业,请同学们认真对待。
7.资助流程:资助已嵌入项目报名与出国境申请全流程,无需单独申请。
国际交流科在报名和出国境申请审批阶段,批注是否可资助和拟资助金额,在返校申请阶段,批注是否确认资助和实际金额。本科生在校期间只资助一次,学生如申请本次资助,可见审批批注且流程完成后携带报销材料至南一楼中305。报销材料见国际交流qq群:522418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