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在校本科生
服务方式:线上+线下办理
服务地点:学院本科生教务科(南一楼中306)、学院国际交流科(南一楼中305)、校国际交流处(南一楼四楼404)
申报材料:《出国(境)交流生国(境)外高校成绩审核表》、《校际交流学生学分认定申请表》
办事流程:
1.确认即将返校时,登录平台,进入个人中心,提交返校申请,提交外方成绩单或证明、交流学习总结等材料。
2.学分认定(非学分项目无需操作):
1)下载附件《出国(境)交流生国(境)外高校成绩审核表》和《校际交流学生学分认定申请表》,填报后,将《出国(境)交流生国(境)外高校成绩审核表》与国(境)外大学交流成绩单原件送至国际交流处办公室(南一楼四楼404),办理成绩审核;
2)登录平台,打印《出国(境)申请表》;
3)将国际交流处审核后的《出国(境)交流生国(境)外高校成绩审核表》、《出国(境)申请表》、《校际交流学生学分认定申请表》及成绩单原件送至学院本科生教务科(南一楼中306)。
注:成绩单原件指在外方学校教务部门获取的纸质版成绩单,因成绩单原件的用纸、用章、签字等因素,不建议使用电子成绩单。
3.资助流程:资助已嵌入项目报名与出国境申请全流程,无需单独申请。
国际交流科在报名和出国境申请审批阶段,批注是否可资助和拟资助金额,在返校申请阶段,批注是否确认资助和实际金额。本科生在校期间只资助一次,学生如申请本次资助,可见审批批注且流程完成后携带报销材料至南一楼中305。报销材料见国际交流qq群:522418444。申请人须本人在校方可报销,毕业年级申请人需要在毕业前完成报销手续。